化名潜逃26年的“红通人员”王汉民被缉捕归案******
中新社北京1月17日电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17日通报,近日,在中央追逃办有力指导和云南省追逃办统筹协调下,经昆明市纪检监察机关和公安机关不懈努力,化名潜逃26年的“红通人员”王汉民在四川成都被缉捕归案。
通报显示,王汉民,男,1960年6月出生,昆明卷烟厂原销售经理,涉嫌贪污罪,1996年畏罪潜逃。1999年6月,办案机关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对其发布红色通缉令。近年来,云南省追逃办将该案列为重点督办案件,昆明市纪检监察机关、公安机关合力攻坚,最终发现王变换身份后藏匿在国内的重要线索,成功将其缉捕归案。
云南省追逃办负责人表示,王汉民潜逃26年后被缉捕归案,是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二十大精神,一体构建追逃防逃追赃机制的重要成果。下一步,将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部署,始终保持零容忍震慑不变、高压惩治力量常在,坚持有逃必追、一追到底,决不让腐败分子逍遥法外。(完)
宁夏:将高龄津贴扩增到80周岁以上全体老年人******
中新网银川1月29日电 (记者 杨迪)记者29日从宁夏民政厅获悉,日前,宁夏民政厅、财政厅、人社厅联合印发《关于完善高龄津贴制度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《通知》中提到,自今年1月1日起,宁夏高龄津贴发放范围由80周岁以上低收入老年人扩大到80周岁以上全体老年人。
据介绍,《通知》旨在提高老年人优待水平,推动老年社会福利向适度普惠型发展。《通知》规定,凡持有宁夏户籍且年龄在80周岁以上无固定收入的老年人,可纳入高龄低收入老年人津贴制度范围。固定收入包括离退休费和基本养老金等,不含中央确定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、子女赡养赠予和遗属生活费、优抚对象享受的优待抚恤金等。
《通知》新增了高龄老年人津贴发放范围,凡持有宁夏户籍且年龄在80周岁以上、未享受高龄低收入老年人津贴的人员(已享受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高龄补贴待遇人员不重复纳入),均可享受高龄老年人津贴。
《通知》还规定了高龄老年人津贴发放标准。高龄低收入老年人津贴发放标准为:80-89周岁城市户籍每人每月发放450元,80-89周岁农村户籍每人每月发放270元;90周岁以上城乡户籍每人每月发放500元。新增高龄老年人津贴发放标准为:80-89周岁每人每月发放100元,90周岁以上每人每月发放200元。
《通知》介绍,宁夏高龄老年人津贴实行分类分档发放的原则,并随当地经济社会发展、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适时进行调整。有条件的地区,可适当提高标准。(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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