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阳过”了,春节回家可以摘口罩吗?专家最新解答******
春节期间,人员流动性增大。作为自己健康的“第一责任人”,“阳过”是不是可以摘口罩了?武汉市疾控中心传染病防制所所长杨小兵详解↓↓
杨小兵介绍,1月8日新冠病毒感染实施“乙类乙管”,防控措施进一步优化调整。当前,正值新冠病毒感染及流感等其他呼吸道传染病流行季节,社会面传染源更加不确定,对于还没有感染的市民,更要做好个人防护,出入商场、医院等人群密集场所,乘坐飞机、火车等密闭的交通工具,坚持戴好口罩非常重要。
同时,杨小兵强调,疫苗接种仍然是预防控制传染病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,现阶段使用的新冠病毒疫苗对防感染、防重症及减少死亡仍有很好的效果,呼吁尚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或尚未完成全程接种、加强接种的市民要尽快接种疫苗,赶在春节人员流动高峰前获得较好的保护。特别是60岁以上的老年人群和有慢性基础性疾病的人群,感染新冠病毒后容易加重自身基础性疾病,因此,呼吁老年人群特别是8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尽快接种新冠病毒疫苗,早接种、早保护。
那么,在即将到来的春节长假,已经“阳过”的人群还需要继续戴口罩吗?还会再次感染吗?杨小兵介绍,感染新冠病毒后,免疫功能正常的人群体内都会对新冠病毒产生一定抵抗力,短时间内再次感染其他奥密克戎变异株的可能性较小,但冬春季节同时也是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高发期,建议个人防护莫降级,以免刚刚“阳康”又感染其他疾病。此外,感染新冠病毒经过较长一段时间后,抗体保护作用下降,遇到免疫逃逸能力强的毒株,不排除少数康复者特别是免疫低下的人群可能会再次感染。
杨小兵说,在过去几年里,由于人们保持戴口罩、勤洗手等良好的个人防护措施和卫生习惯,使大家在很大程度上免于多种呼吸道传染病的侵扰。虽然防控措施调整了,但良好的卫生习惯还要坚持。建议春节长假期间市民朋友仍要做好个人防护,不要放松警惕,包括戴口罩、居家房间勤通风、注意手卫生、保持一米距离、不扎堆、少聚集等,平安健康迎接新年。
玩梗营销勿碰法律边界******
玩梗营销勿碰法律边界
黄 骥 何俊强
春节假期前夕,某地市场监管部门在检查中发现,有咖啡店的商品包装上贴有“莲花清温咖啡”标签,执法人员责令该店停止使用该标签并对其立案调查。这是继此前某微商因销售“连花清温茶”被市场监管部门查处之后,又一起因玩梗营销引发的案件。
近来,针对涉疫药品的玩梗营销不时出现。“莲花清温咖啡”“连花清瘟精酿”“布洛芬凉茶”等玩梗商品,曾多次引发关注。总体上看,监管部门的执法行动及时制止了不当行为,妥善维护了市场秩序,也对涉疫玩梗营销敲响了警钟。
或许有人觉得,“玩梗”只图一乐,无伤大雅,“段子”不会成为“案子”。其实不然。上述玩梗营销,涉及疫情防控救治的常用、紧俏药品,主要情形是将药品名称用在食品、保健品的包装上。许多消费者是在应急情况下搜寻、选购这些药品的。当消费者看到与药品名称相同或近似的标记时,通常没有足够的耐心与时间去仔细考察、辨别具体情况,很容易认为这些“玩梗商品”包含特定药物成分,具有类似疗效功能。但实际上,大多数“玩梗商品”与上述药品没有任何关联。
许多玩梗营销在擅自使用知名药品名称的同时,还使用了与该药品高度近似的包装设计,甚至标上“同款配方”“防治新冠”之类的宣传用语,这进一步增加了迷惑性和欺骗性。这种行为与其说是幽默,不如说是打擦边球,很可能导致消费者做出错误的决策,损失金钱且延误治疗。
此外,某些被玩梗的药品名称是医药企业的注册商标和知名品牌,玩梗营销容易侵犯医药企业的商标权益,损害其商业信誉和品牌形象。也有个别玩梗营销真的在食品中违规添加药品,这种行为违反医药产品监管方面的法律规范,严重情况下,甚至可能构成犯罪。
疫情防控救治关系到人民健康与社会安定。不论是“挂羊头卖狗肉”,还是真把药品当食材,对涉疫药品玩梗营销,都可能成为医药资源顺畅流通、合理配置、规范使用的掣肘因素,干扰防疫大局。玩梗营销还可能违反多方面法律规范,在消费者权益、竞争秩序、营商环境、公共健康等多个层面造成危害后果和不良影响。创意不能任意,蹭热度也得适度。严格规制涉疫玩梗营销,确保其遵循法度,既是维护市场秩序的应有之义,也是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和守护人民生命健康的必行之举。
要更加全面、长效地规制和防范相关违法行为,除了罚款、责令停止生产销售等常规执法手段外,还可以考虑运用公益诉讼、惩罚性赔偿、信用惩戒、行业公约等多种法治举措,实现综合惩戒、联动治理。
不少玩梗商品是通过网络推广、销售的,有必要进一步优化互联网平台经营者的管理权责,引导其加强涉疫营销信息的监测审查,以及时、能动、高效的方式屏蔽移除违法产品及其宣传内容。
严惩违法的同时,也有必要为经营者提供更清晰的合规指引。通过发布典型案例、预警信息、出台指导意见等,帮助经营者明确良性创意与不当营销的分界线,不失为降低经营者合规成本,兼顾社会秩序与商业创新的可行之策。(经济日报)